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试用期辞职,公司向本人索要赔偿,否则不开离职证明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51585什么是编号?

试用期辞职,公司向本人索要赔偿,否则不开离职证明

您好,我在中建三局工作两个月,觉得不适应提出辞职,公司的试用期是半年,辞职时人力资源部的经理想我索要3000元的赔偿,不给就不开离职证明。

请问这样合法吗?

咨询者:haibone上海
[咨询时间:2013-10-3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3-10-31 09:52
李雪梅
如果公司与你签订了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辞职,无需支付任何赔偿。如果你履行了正常的辞职手续,单位拒绝出具证明,你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3-10-31 10:26
刘宏耀
公司的做法违法 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日即可以提出辞职。公司只有在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才可以向员工要求违约金。开离职证明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没有任何借口来拒绝出具
任涌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3917590262
积分:4397
]
回答时间:2013-10-31 21:48
任涌
不合法的,申请劳动仲裁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