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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保险公司不报,出事方要我个人支付要不要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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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1566什么是编号?

医疗费保险公司不报,出事方要我个人支付要不要理会?

我友转弯进入所住小区与一电瓶车相撞,驾驶人没问题,可他电瓶车上乘坐的还有他老婆为孕妇8个半月了.最终治疗结果,他老婆破腹产后和小孩都没问题,第三天就已经出院,交警判我主责。

现我们双方车子也都修好都是先通过保险公司定审后修理的。

再次通过交警仲裁时,告知他老婆的医疗费用有部分是保险公司报销不了的(医疗总费用8千多),他现在要我个人承担报销不了的那一部分医疗费用,说这是我个人跟保险公司的事情;请问这种情况,是由我个人找我保险公司,还是直接由我保险公司跟他直接协商?谢谢!

咨询者:fa529532浙江
[咨询时间:2013-10-3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吴波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389296098
积分:82
]
回答时间:2013-11-07 18:07
吴波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应该是你方,不是保险公司。应该是你与你方的保险公司协商!否则,你方与对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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