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4年结婚,当时婚房是我妈的宅基地产权房,该房屋于2000年动迁,是货币分房,协议上没有我老公的名字,户口也不在我家,因男方不肯出一分钱买房,我妈就用了动迁的款为我们买了房子,产权是我和女儿的名字,他的户口也不在我这,现在我要和他离婚,请问,他有该房子的份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