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国有企业招聘的合同工,现在单位因经营不下去,需要对外出租。
所以需要大量裁员,可是在赔偿方面他们搞的是暗箱操作,赔偿不公开不透明。
请问这合法吗?另外在我住院期间诱导叫我签了解聘书,而且我的伤病是因为参加单位的运动会因运动量过大致使我左膝半月板撕裂。
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