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魏律师,你好!
今年初我的房子被中介介绍了一个买家,谈好价格后,对方提出要到年底才能具备购房资格。并要求我和他签署一份公证,委托他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我考虑到价格比较合适,而且到年底就可以过户,就签了合同,但公证书因为内容没有达成一致并未签署。
之后,我被中介多次要求签署为期两年的公证书,并提出对方有可能到年底仍然无法取得购房资格。这样对我来讲,无法过户,就不具备购买其他房屋的资格,因此我想将已收到的部分房款退还给买方,终止合同。
请问律师是否可以?我这样做算是违约麽?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