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处房产,房屋产权人是我妻子和她弟兄共三人。
三人和其父亲都是产权人,但是父亲已经过世了。
他们弟兄不让我妻子落户进去。他们弟兄不让我妻子落户进去认为我妻子不是常驻者,拆迁时不能分得和他们相等的条件。
请问我妻子可以请求法院析产么?这样在拆迁时,他们三人的权益都是相等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