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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闭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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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0027什么是编号?

公司关闭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为响应政府《危险品生产化工入园区》精神,现要关闭公司,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已提前一个月贴出公告,我在公司已经连续工作10年5个月,合同签到2017年,之间公司也没与我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请问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该给于我哪些经济补偿和赔偿,其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加班工资算不算在内,是不是税前工资,谢谢!!

咨询者:fa527503上海
[咨询时间:2013-10-2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10-26 13:17
李保忠
解除劳动合同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3-10-28 10:33
刘宏耀
属于合同终止,公司支付08年以后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共计6个月。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上海法院规定,不包含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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