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租给乙一间门面房,租期9个月。甲出租给乙一间门面房,租期9个月乙已一次性将9个月的租金全部支付给甲。
乙使用该房1个月,这时出差了几天,该房就被他人占领了,说是甲又租给他们了,总之无法赶走那些人。
现在乙也不想再租了,想把后8个月的租金要回来。
到法院起诉,是直接诉甲违约呢?还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因根本违约),返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