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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9279什么是编号?

您好律师!

我们乡正在浇筑水泥路,有人强行通过,被派出所罚款五千,请问这样对吗?这样的事情依据法律应该怎样判罚?谢谢!

咨询者:fa526504河北
[咨询时间:2013-10-23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10-23 18:20
赵井燕
处罚不当。
周敬磊律师
[地区:河北-邢台市
手机:15175450644
积分:1744
]
回答时间:2013-10-23 19:13
周敬磊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10-23 20:19
李保忠
处罚不当。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3-10-23 22:27
高宏图
可以请求其明示处罚根据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3-10-23 22:35
闫建秋
如果强行通过对修路造成的困扰和不良影响,是可以治安处罚的。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3-10-24 14:32
岳建民
处罚过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10-29 20:24
李建成
你好,处罚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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