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2000元的押金,在一个江苏省代理手上,本来说好10月底退还,也应允了此事,但没有书面的合同。
现在省代理已自己亏本为由,不退还押金。现在省代理已自己亏本为由,不退还押金并切断他的联系方式,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样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要回我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