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和男方无法协商离婚,我打算上诉,男方不要孩子,并说好给每月给抚养费 ,男方婚前有一套房子 ,我们俩一直为他父母的生意打工,所以男方名下除了婚前的房子没有任何财产了。
我想咨询各位律师:我和男方结婚6年了,没有孩子前为他们家的生意在外忙了一年多,现在离婚我要求得到些补偿(10万左右)可以吗?(男方今天说不给我任何补偿,只是孩子给我,并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