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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算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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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8235什么是编号?

如何算是工伤

本人从事木工,因在工作当中把左手 拇指末梢处锯伤伴有骨折,其次食指中指伴有轻微创伤。

手伤在该单位上岗的第十天伤的。手伤在该单位上岗的第十天伤的工作之前跟老板是口头协议。

我的情况能否算的上工伤?

咨询者:fa525117北京
[咨询时间:2013-10-20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10-20 17:42
牛国荣
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后,按照鉴定等级要求单位赔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前期费用,构成等级后,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10-20 19:17
李保忠
算的上工伤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3-10-20 19:21
陈晓云
未达退休年龄的,是工伤。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10-20 20:56
赵江涛
是工伤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10-20 22:02
刘子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构成工伤主要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从事工作或与工作有关的辅助性、收尾性事务的工作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公差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或上下班途中发生由对方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构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同时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以上情况视同工伤。工伤认定并不根据操作是否得当来划分责任。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10-21 10:39
李建成
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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