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生效的法院继承权判定祖屋我的继承份额为6分之一,祖屋于2006年8月拆迁被继承权同样6份一的弟弟单方面同拆迁方签订拆迁协议,至今按份额我的过渡费及奖金共计1万元被弟弟领取,包括后续(过渡到2016年)的过渡费拆迁办仍旧付给弟弟(拆迁办说我的判决书对其无效)。
请问我要怎么拿回我的过渡费奖金及让拆迁办停止侵害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