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非法强制拆迁时,给我的室内物品造成了极大的损坏和遗留在室内还有许多物品都没有搬出来就实施了强拆,当时我准备用录像设备实施取证,却被现在的被告强行制止。
致使我没能取证。致使我没能取证拆迁结束后,发现许多物品都不知所踪。
现在对方的拆迁实况录像以录像机内存不足为由,没能保留。
而我又因为当时被对方制止,能力实不能取证证明我的实际损失。
现在,在一审中法院判决我的要求赔偿的证据不足,我应该怎么办?难道制止我录像取证的被告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请求各位律师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