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遇到如下问题,特向专业律师咨询,希望能得到帮助:
1、我将铺面租给a用,再未告知我的前提下,a将部分铺面转租给b。但当初在合
同上未注明是否可以转租。
2、合同约定在装修破墙时,须征得我同意,但a和b在装修时私自破墙打洞,并
将污水口设在我先前口头告知不可以的地方,我虽口头及书面警告多次,但a
仍置若罔闻。
请问:凭以上任一点,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解除合同后,a一定不愿搬
离,我又该如何处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