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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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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6541什么是编号?

房产继承

我家公叫我出资22w买下他现有的房产,但是他的房产是集体土地无法过户给我,而且他有3个儿子,为了避免以后和他的儿子们之间的纠纷,我该如何处理?遗嘱公证?还是其他的途径,有什么法律措施可以保证我的权益??

补充说明:
可否请他立下遗嘱之后做遗嘱公证,在公证上注明此遗嘱为最终遗嘱呢?
咨询者:fa522877广东
[咨询时间:2013-10-1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10-14 23:03
李建成
你好,建议咨询公证处。
祝祥霞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017258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3-10-15 09:25
祝祥霞
自然不是遗嘱公证。
可以签订一个买卖合同,约定好发生纠纷的解决方法。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3-10-15 11:07
陈晓云
只能是立遗嘱,但不能排除遗嘱人立多个遗嘱。

没有用,遗嘱人有权改变遗嘱,这是法定的权利,不能约定放弃。
陈晓云律师于 2013-10-15 13:2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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