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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卖方提供不了房子的原值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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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6157什么是编号?

二手房买卖,卖方提供不了房子的原值发票

我与卖方和中介都签订了合同,在过户时我才知道卖方无原值发票,卖方说他一开始就告知中介无此票,认为增加的税与他无关。

合同中有要求卖方配合提供需要票据的条款,我告卖方有理吗?中介有什么责任?

咨询者:fa522369北京
[咨询时间:2013-10-1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10-13 21:06
牛国荣
你告对方有合同依据。中介承担没有告知的责任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3-10-14 13:11
陈晓云
卖方有义务提供,增加的税费由卖方承担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10-15 12:46
赵江涛
告卖方有理,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10-15 22:29
刘子若
卖方有义务提供,增加的税费应当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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