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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实习生毁约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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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5156什么是编号?

大专实习生毁约赔偿金

本人大二与广州铁路局签定就业合同意向书和三方就业协议,今年大三,10月初到广州报到实习还未接受培训.由于个人原因不想实习而是回学校上课,却被单位和学校告知如果走就要赔偿3000元,请问我签的东西有法律效应 ?或者需不需要赔偿!

补充说明:
我已经回家了 学校让我好好想想但我想的是学习 过2天就要给学校 我没有这么多钱去陪 我很急 ,希望有心的叔叔阿姨帮我
咨询者:fa521351湖南
[咨询时间:2013-10-1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3-10-11 16:02
李雪梅
如果双方仅是就业意向,对方没有为你支付过任何费用,你也不需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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