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房东签订租期为三年的门面合同,规定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但半年前因资金周转困难,推迟2天才支付租金给房东!房东接受了!但是房东要求第二年开始涨租金!我们合同里面签订了一项条款,延迟支付租金视为解除合同!但是我们还想按原始合同继续承租下去,请问还有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