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伤期间(直至目前我都还没有恢复,并且也不知治疗时间还将持续多久)。
在此期间,单位既没有付与我相应工资报酬,并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发了我的离职涵到以前帮我们买社保的代理公司。
涵件内容是“我已离职,从本年的10月份起就不再为我购买社保“。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又应该怎样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