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求归还电脑,或者凭欠条起诉要求支付赔偿款!
事情是这样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名考研的大学生,在学校附近租的房子。
因为租的一间大卧室,想找人分担一下费用。因为租的一间大卧室,想找人分担一下费用所以当时就与和一个男生合租了,这个男生是已经工作的。
今年9月12号他把我电脑弄坏了,然后说拿去修了。
14号我到维修点(维修点的师傅是他熟人)去见过我的电脑(当时是和他一起去的,给那个维修的师傅说了电脑是我的),的确是坏了。
20号我让他搬走了,现在已经不和我住了。20号我让他搬走了,现在已经不和我住了他承诺在24号钱赔偿我4600元钱买一台新的电脑,并且写有欠条,按有手印。
但是钱迟迟未付。但是钱迟迟未付我因为急用电脑,给他说,电脑立即归还我,好坏我不计较,赔钱的事情暂时放一放。
但是电脑他也不给我。但是电脑他也不给我25号我自己去找维修点的师傅叫他把电脑给我,并且我出据了我电脑的正规发票和我本人的身份证,证明电脑是我的,维修师傅说电脑是他拿去的,不能随便给我。
维修的师傅给我说电脑拿到北京去修了,我打电话给弄坏我电脑那个以前合租者说,电脑怎么样了,他说根本没让维修的师傅修,说明电脑还在维修点。
明显就是他们联合起来骗我,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是不是他私自把电脑卖了?因为那里维修电脑的也收购二手电脑。
我能报警吗说他盗窃卖我的电脑吗?因为现在面临考研,我也想早点解决,不知道该用什么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麻烦老师给我一些建议。
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