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亲已50多岁还未离婚,第三这约33-34岁也未离婚,众人周知后,歉导过,可第三这还经常和父亲联系,导致家庭不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否可以到公安局调查第三这?我可不可以告第三这破坏家庭,谋财等其他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