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告过我弟弟寻衅滋事罪,被判了半年,实际上根本就不够判的,我弟弟出来后,觉得他确实有违法犯罪的事实存在,还把我送进去了半年,于是出来后就告他,目的就想让他进去,当公安机关要抓他的时候,他却找了n个人要给我弟弟钱,我弟弟都不要,我弟弟目的就想把他告进去,然后他又找到镇党委书记和我的舅舅一同出面说和,经过他俩说和,我弟弟才勉强地收下了他给我弟弟八万元钱,他给我弟弟的八万元钱,有他对我弟弟半年的补偿,也有让我弟弟不再告他的用意,收下钱后,弟弟心里也有点平衡了,于是我弟弟也就不告他了,我弟弟收钱不久,现在,他又告我弟弟敲诈勒索,这种情况,敲诈勒索罪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