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七月份借给了朋友一笔钱,约定了还款细节。
之后在九月份我的住房房租也经他手转交给我,但是过了很长时间他两项义务全都没有履行,实际上已经挪用了,电话联系多次,并且上门催要,他虽然口头答应想办法,实际上根本没有诚意,我能否解除合同?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