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辛苦您了,在此多谢!
我是北京市农业户口,自09年4月入职现在公司 ,但签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公司的前身,每一份合同到期后有段时间没签订劳动合同,再后来就是现在公司的主体签订现在的劳动合同,于2014年4月到期,2011年10月份才给我上社保。
今年7月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因个人经济问题被调查,以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7月份以来的工资、社保均未正常进行。
如现在我辞职,会得到什么补偿?能要求什么权益?我该怎么做对自己是最有好处的?请您指教,祝您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