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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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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102什么是编号?

故意伤害罪

去年5月朋友跟人发生口角,在抓扯中,双方都造成了伤害,给对方造成左眼晶体后移,视网膜脱离,当时中派出所立案,后我方赔偿立对方5000元,但未消案。

今年9月派出所突然对朋友进行拘押,现对方出具司法机关鉴定8级伤残,现朋友取保后审。

定于故意伤害罪,

我想问下,这种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吗,量刑是多少。

咨询者:fa133742重庆
[咨询时间: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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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8 13:39
刘子若
对方已经构成八级伤残,但不知是轻伤还是重伤,构成轻伤以上的,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王杰律师
[地区:陕西-榆林市
手机:13992229644
积分:523
]
回答时间:2010-09-28 13:44
王杰
如果属于重伤,就可能判处3年以上。你没有交代伤情,8级伤残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8 13:56
魏国鹏
你朋友给对方造成的伤情是轻伤,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是《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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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853315
积分: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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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28 15:52
袁晓东
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构成轻伤以上,和伤残登记无关。如果鉴定是轻伤,在三年以下,如果是重伤在三年以上。具体量刑要分析具体情节、事情过错、是否赔偿等因素。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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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28 16:39
程向云
你好,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罪,轻伤的3年以下,重伤的3年以上。积极主动赔偿的可以减轻处罚。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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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28 21:43
杨汉卿
轻伤三年以下,重伤三年以上。
根据您说的情况应当是重伤。

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承办全国各类刑事辩护案件,代理被害人进行索赔,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尽最大努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从轻减轻处罚直至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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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贵仁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50585709
积分: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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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29 22:40
金贵仁
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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