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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与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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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101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与精神病

九年以前,我买了一套单位职改房。九年以前,我买了一套单位职改房单位卖给他,他马上就转给我。

他的丈夫与我签的售房协议。他的丈夫与我签的售房协议现在他的子女,以他妈是精神病为理由,09年清醒现将我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住房。

请问我的胜算如何?

补充说明:
02年入住,房产证是单位总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他的名字。
咨询者:h1130093...四川
[咨询时间:2010-09-28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8 13:21
魏国鹏
即使他的母亲有精神病,你当时也是不知晓的,你取得该房屋属于善意取得,他无权起诉你要求返还房屋,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根据上述第(一)项的规定,对方无权要求返还房屋。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4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09-28 13:04
倪振杨
既已涉讼,建议请律师提供帮助!
王杰律师
[地区:陕西-榆林市
手机:13992229644
积分:523
]
回答时间:2010-09-28 13:10
王杰
法院不会支持他们的,你什么时间入住的,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了没有。

不要担心的,你好好过你的日子。
王杰律师于 2010-09-28 14:3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8 13:45
刘子若
建议在当地聘请律师帮助你诉讼。你的房屋买卖行为有效。
袁晓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853315
积分:4742
]
回答时间:2010-09-28 16:06
袁晓东
你取得房屋的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善意取得,对方无权主张无效,也无权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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