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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是对方哥哥的同学,我能否申请主审法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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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966什么是编号?

主审法官是对方哥哥的同学,我能否申请主审法官回避?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因感觉到法官有些偏袒对方,就打听了一下,原来主审法官是对方哥哥的同学,我能否申请主审法官回避?十分感谢!

补充说明:
如果提出回避的话,我没有证据说明他们是同学,行吗?我想他们中学也不一定能给我开具这个证明吧。那我应该怎么办呢?十分感谢!
咨询者:fa133456河北
[咨询时间:2010-09-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帅玉志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65059096
积分:847
]
回答时间:2010-09-26 08:31
帅玉志
可以申请回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6 08:32
魏国鹏
主审法官是对方哥哥的同学,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由其审理案件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性,你有权申请其回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规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6 22:37
刘子若
可以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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