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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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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903什么是编号?

交通意外赔偿

朋友前段时间开车撞到人了,伤势不重,但她想要多点赔偿我们不愿意,她就在医院一直待了两个月。

我们买了全险,以为什么事都由保险公司办妥了,但现在她们把朋友告上法庭,请问我们应该担什么责任?

咨询者:fa133321广西
[咨询时间:20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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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王琮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466629113
积分:10151
]
回答时间:2010-09-24 20:42
王琮玮
要看事故认定,要看保险公司作了哪些工作,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才能确定。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你是事故的一方,无论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你都是第一责任人,以购买全险由保险公司赔偿的理由不成立。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4 20:43
魏国鹏
她的损失首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才根据双方的责任按照比例赔偿,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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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4 22:35
刘子若
先从交强险中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你朋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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