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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无痛人流术后残留5cm肉块!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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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无痛人流术后残留5cm肉块!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谢谢各位!

2010年07月29日我在扬子科医院做无痛人流手术,做完之后肚子还是痛,然后医生又给我做了一次b超,说没事,叫我7天后来复查。

8月7号我去复查,医生问我下面还有没有血,我告诉她:“有”,然后她们就帮我做了b超检查,说子宫里有点积液,医生告诉我,如果二天后还有血,就在来复查,如果没有,就好了,不用来了。

8月10号下午,因为 还在出血,我就去医院复查,医生又帮我做了一个b超检查,说有点积液,她们就用一根管子帮我把子宫里的血抽了,之后让我直接回家,告诉我有条件就挂点消炎水,没条件就吃点消炎药就行。

我就回家到社区诊所里挂水,没一会就大出血,还有10多块4cm大小的血块流出来。然后家人就紧急把我送还到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当天晚上做b超显示:宫腔内见50*30mm的暗区!

8月14日,在腰部麻醉下做宫腔镜手术,因为都粘在子宫壁上,手术做了70多分钟后,医生告诉我,还是一点刮不下来,手术不能在做了,不然会出严重后果。医生把做出来的东西给我看,都是一块块的烂肉。

7天后,病理报告单显示:肉眼所见:暗红灰红色碎组织合计直径3cm.病理诊断:见绒毛组织及蜕膜组织。

在人民医院住了8天治疗花了5000元左右,医生说,我还要靠药物治疗半年身体才会恢复。但是谁也不能肯定我以后能不能在生育。昨天我到医院复查,子宫大小已经正常了。

我想请问一下:像我的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妇科医该为我负责吗?该赔偿多少呢?急需您的帮助!谢谢!

咨询者:fa133275江苏
[咨询时间:20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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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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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10-09-24 13:27
魏国鹏
正常的人流手术是不会给你造成这么严重的人身伤害的,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构成了医疗事故,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规定: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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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赵因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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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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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24 12:59
赵因
你这个属于人流术后不紧组织物残留,你可以通过鉴定确认医院责任,然后按照责任向医院提起赔偿,包括为此花费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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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24 20:26
刘子若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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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25 14:09
汤广芝
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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