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媳是马来西亚国籍,儿子是中国籍,马来西亚06年领的结婚证,之后一直生活在中国上海。
现儿媳提出离婚,并双方已达成一致,并对财产和子女抚养等达成共识,准备协议离婚。
请问涉外离婚上海当地民政局可以办吗?还是一定要去法院?请律师是否能提供到很多方便?还是协议离婚没此需要?请的话费用是多少?是上海闵行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