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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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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8123什么是编号?

涉外协议离婚

我儿媳是马来西亚国籍,儿子是中国籍,马来西亚06年领的结婚证,之后一直生活在中国上海。

现儿媳提出离婚,并双方已达成一致,并对财产和子女抚养等达成共识,准备协议离婚。

请问涉外离婚上海当地民政局可以办吗?还是一定要去法院?请律师是否能提供到很多方便?还是协议离婚没此需要?请的话费用是多少?是上海闵行居住地。

咨询者:fa513203上海
[咨询时间:20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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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朱久兴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391262009
积分:6702
]
回答时间:2013-09-19 18:00
朱久兴
只有到法院起诉离婚,律师费可以来电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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