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去年9月查出得了原发性肝癌,从今年三月起一直在家休息,三月份只向单位口头请假,说假条后补,单位同意了,四月份至今一直向单位交假条,只是四月份交假条时忘了交三月份的假条,(九月份才补),单位也没有提醒,前几天单位突然以旷工为名解除了表哥的劳动合同,请问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