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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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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525什么是编号?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过了吗?

我是2008年6月开始在一家公司工作,一直没签合同,到2009年9月,老板与我签订了一年的合同(2009/9到2010年9月),2010年10月老板突然以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现在我还能主张没签劳动合同的(从08年6月到09年9月)双倍工资吗?仲裁法的一年时效是从我被辞退开始吗?

咨询者:fa132591广东
[咨询时间:20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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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袁晓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853315
积分:4742
]
回答时间:2010-09-16 23:00
袁晓东
可以主张,时效是从你和单位产生纠纷之日起,不过时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16 23:27
魏国鹏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从你离职时开始计算,你的仲裁时效没有超过。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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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友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5908192692
积分:271
]
回答时间:2010-09-17 02:00
刘士友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从你离职时开始计算,你的仲裁时效没有超过。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17 12:38
刘子若
没有超过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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