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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瑕疵”判决,采取何种方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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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504什么是编号?

对“瑕疵”判决,采取何种方法追责?

一、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对应查明事实部分的描述为“存在瑕疵”,并以此为由不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请问:1、“瑕疵”一词是法律术语吗?2、判决书中,能否依据“存在瑕疵”而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咨询者:ygsgy655河北
[咨询时间:2010-09-16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于伏海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
积分:2944
]
回答时间:2010-09-16 17:39
于伏海
你哈,建议你拿着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你这里提供的信息太少。
于伏海律师,电话:18701638248.

回答

1
张向云律师
[地区:云南-昆明市
手机:15288466341
积分:119
]
回答时间:2010-09-16 16:47
张向云
一般说,“存在瑕疵”要看程度的轻重了,要是存在瑕疵的程度达到足够影响案件的判决的,法院应当受理。
特别在民事案件当中,虽然对查明事实的部分有一定的瑕疵,但对判决没有起到决定性因素的,可以对当事人的请求不予支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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