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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瑕疵”判决,采取何种方法追责?
已解决咨询
[
关注该咨询
]
咨询编号:33504
什么是编号?
对“瑕疵”判决,采取何种方法追责?
一、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对应查明事实部分的描述为“存在瑕疵”,并以此为由不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请问:1、“瑕疵”一词是法律术语吗?2、判决书中,能否依据“存在瑕疵”而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咨询者:
ygsgy655
河北
[
咨询时间:2010-09-16
悬赏分:
20
解答数:2
]
最佳答案
于伏海
律师
[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
积分:2944
]
回答时间:2010-09-16 17:39
你哈,建议你拿着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你这里提供的信息太少。
于伏海律师,电话:18701638248.
回答
共
1
条
张向云
律师
[
地区:云南-昆明市
手机:15288466341
积分:119
]
回答时间:
2010-09-16 16:47
一般说,“存在瑕疵”要看程度的轻重了,要是存在瑕疵的程度达到足够影响案件的判决的,法院应当受理。
特别在民事案件当中,虽然对查明事实的部分有一定的瑕疵,但对判决没有起到决定性因素的,可以对当事人的请求不予支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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