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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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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455什么是编号?

治安管理

你好,我因为女儿同学将我女推倒并骂我,我把这个同学打了一个耳光,我事后回到家感到后悔,第二天,我就和家人给他家赔礼道歉,可他家不接受。

我现在被判刑。我现在被判刑拘留十日并处罚五百元,我不服,你说,我该杂办?

咨询者:fa132468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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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15 22:35
魏国鹏
你的女儿被欺负,你有权为你的女儿维权,只不过你的行为有些过激,但是你已经向对方道歉了,属于勇于改正的表现,公安机关对你进行拘留并且罚款,属于处罚过重,你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处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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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9-15 23:09
席公民
你这不是被判刑,是治安处罚!你如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治安处罚主要是根据你所触犯的治安法律法规作出的,你事后的认识态度可以影响并不能决定是否该处罚以及处罚的等级。
席公民律师于 2010-09-15 23:1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15 23:43
刘子若
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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