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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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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333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在人行道撞人致死受害者要承担责任么,肇事者扶起了车算是破坏现场么。

咨询者:fa132203新疆
[咨询时间:2010-09-14
悬赏分:
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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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14 00:35
刘子若
非机动车在人行道撞人致死非机动车要承担责任。
彭彦洪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911225893
积分:160
]
回答时间:2010-09-14 08:03
彭彦洪
致人死亡是否存在违章,如违章不是故意承担死亡过失赔偿责任,扶起来车如果使事实不清,应认定责任由其承担
李春华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5970440151
积分:4271
]
回答时间:2010-09-14 09:13
李春华
肯定要,具体比例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0-09-14 09:13
王楠楠
非机动车是要承担责任的,并且应当负主要责任。肇事者扶起车的行为则看是否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产生影响,过不影响结果的认定,则不属于破坏现场,而若影响认定,则属于破坏现场。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14 11:04
魏国鹏
1。受害人可以得到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肇事者不应该在交警部门未到现场的情况下对车辆进行移动,属于破坏现场的行为,应该承担全责。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金志刚律师
[地区:甘肃-定西市
手机:13809328544
积分:6343
]
回答时间:2010-09-17 09:19
金志刚
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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