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如果我起诉是否合理.
我奶奶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给我叔叔写了一份遗嘱,我想请律师看看是否有效, 我能否起诉。
遗嘱有两个见证人, 一个是律师代书人 ,一个是我婶婶, 继承人是我叔叔。
问题是遗嘱上面写继承人是我叔叔 可是在见证人下面又写了一句 见证人我婶婶是执行人,这个是什么意思? 是房子就间接写给我婶婶了吗?这份遗嘱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就写了,现在房子产生纠纷 ,我奶奶尚在。
补充说明:
那我们家的房子如果要是真的大分的话 ,我有三个姑姑和一个叔叔,我爸爸去世了。现在只有我跟我妈妈生活。我们家这边是六间房子,我叔叔那边是四间房子(但是那边的房子已经拆迁了,并且给了三个楼门,他们还卖了一个楼房,钱在我婶婶的账户里面。)一共时间房子 如何分,重要的是我爸爸去世了,难道我就没有权利得到财产吗? 问题最不公平的就是我奶奶现在跟我们住的那个六间房子,从我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们三口住。我奶奶是在我爸爸去世之后搬过来的。家里的装修都是我妈妈弄的,我姑姑什么都没做过还要分房子,我叔叔整天喝酒也过来分,这样按法律分的话太没道德了 。我们一直都养活我奶奶呢 ,又不是虐待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