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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个月,他不拿孩子的抚养费,现在离婚,要些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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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266什么是编号?

结婚1个月,他不拿孩子的抚养费,现在离婚,要些什么程序,

请问我和我老公先生了孩子,刚结婚1个月,他回外地工作,不拿孩子的抚养费,现在想离婚,要些什么程序,

咨询者:fa132085四川
[咨询时间:201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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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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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王琮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466629113
积分:10151
]
回答时间:2010-09-13 09:20
王琮玮
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解决: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负担、债权债务的负担及财产的分割等。


王律师 13466629113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0-09-13 17:28
王楠楠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到当地民政部门直接领取离婚证,还有一种方式是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13 21:47
魏国鹏
你有权起诉离婚,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09-14 09:48
喻远军
你有权进行起诉离婚并由对立承担小孩抚养费用。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16 11:16
刘子若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到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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