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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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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230什么是编号?

房产转让

本人于2009年7月与一个客户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原以为8月产权会下来,因开发商缘故至今未下来,该客户已付3万定金及12万货款,且已搬入我的房产居住,因现在房价上涨迅速,我也准备在外地购房,因客户需要办理按揭,现我想让他办理全权委托公证,让他把剩下的款一次性给我,或干脆选择解约,有无好的点子请赐教。

咨询者:fa132018福建
[咨询时间:2010-09-1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12 16:28
魏国鹏
你们原来在合同里没有约定买方可以办理按揭,你有权决绝其办理按揭,否则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可以视为对方不按照全款支付的行为属于违约。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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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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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琮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466629113
积分:10151
]
回答时间:2010-09-13 09:45
王琮玮
关于房款的支付,需要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执行,如果要变更,需要双方同意。
已经签订并履行的合同,无法随意解除。
合同中的条款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一方需要变更,一定要由律师审查合同条款后再出具法律意见,避免贸然决断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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