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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破产企业留守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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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189什么是编号?

咨询破产企业留守人员待遇

我是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留守人员最低工资应发多少,养老金补交至宣布破产之日,还是终结之日,有什么法律依据。

补充说明:
想要文字性的依据
咨询者:fa131940山东
[咨询时间:2010-09-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11 17:43
魏国鹏
破产人员的工资属于破产费用,应该按照正常标准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养老保险交至破产终结之日。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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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11 17:59
刘子若
各地对于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工资标准有不同,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破产工资从破产费用中支付,养老金应当缴纳至破产终结之日。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09-14 12:06
李春珍
按正常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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