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其他 > 

恶意中伤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3172什么是编号?

恶意中伤

有人在网上帮朋友说话,但是说的话恶意中伤我,我应该怎么办?网页上的话,可以当做证据吗?

咨询者:fa131911河南
[咨询时间:2010-09-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11 11:50
魏国鹏
对方在网络上对你进行恶意中伤,侵犯了你名誉权和人格权,网页的内容可以作为证据,你可以据此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0-09-11 11:54
汤广芝
网页上的证据经过固定和保全可以作为法定证据使用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11 13:39
刘子若
恶意中伤你的行为侵害了你的人格权,你可以固定网页证据,并起诉对方。
李志刚律师
[地区:河南-许昌市
手机:13839031602
积分:14452
]
回答时间:2010-09-13 15:16
李志刚
如果对你造成伤害可以起诉,网页可以作为证据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