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这边是上海的,是这样的,7月底申请的离职,也在当日办完了离职手续,可就是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至今都没给我结算清,于是我想请教律师,根据上海本地的劳动民文规定,一般离职后薪资结算必须几日内结清?超出限制的天数规定可有赔偿金一说?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胜算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