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陈xx
乙方:孙xx
为了更好的做电子商务陈xx先生(以下称甲方)与孙xx先生(以下称乙方),就甲方和乙方共同开发电子
商务。双方就共同在电子商务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甲方,乙方从事电子商务经营。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双方首批按二十万人民币出资用于电子商务运营。甲方出资16万元人命比。占股金百分之八十。在先期投入的资产为甲方所有。随业务而增加的资金按双方意向投入并重新计算股份。每月工资暂定营业额的
百分之一。以后协商调整。
2.2 甲方对经营负有全面管理,指导。经营筹划。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3先期乙方以技术作价4万元人民币。占股金百分之二十。在先期投入的技术股只参加分红。
2.4乙方在甲方指导下进行工作。
2.5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私自己从事或指导他人从事有关电子商务关联项目。一经发现是同泄密。并承担如下(2.6)责任,
2.6甲方用于电子商务的(包含自用)qq号。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网络地址,网名,网站。设备等和经营相关的资源,资料均为共同资产。不得转让和泄密。如有发现自行退出并放弃权利股份。同时罚款五十万元人民币。同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同类相关行业。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3.1 协议生效期间为 2010 年 06 月 20 日起。
3.2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本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无效。
3.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4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3.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3.6 本协议备忘录 或 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其它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无限。
4.2 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3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一经发现视同泄密。并承担(2.6)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