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朝阳法院2006年判我与前妻离婚,孩子由我抚养。
我与孩子都是加拿大籍,前妻仍为中国籍。我与孩子都是加拿大籍,前妻仍为中国籍孩子今年暑假回北京看母亲,现在,孩子母亲以孩子有病(只是普通病症,不影响正常生活和行动,但需要长期,1~2年治疗)为理由扣下孩子,不让孩子回加拿大。
孩子都是两边机场接送,我不知道她的真实住址,也问不出来。
我在国外生活工作,不能一直在国内等,法院执行需要多长时间?现在人们的实际居住地和户口,身份证上地址很多是不同的,房产业主和实际居住人也很多不一样。
不知道能去哪个所谓当地派出所查找。不知道能去哪个所谓当地派出所查找电话号码是手机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