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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电费对不对,他们停止供电有没有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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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976什么是编号?

不交电费对不对,他们停止供电有没有正当理由?

本人于与半年前在买了一套二手房。本人于与半年前在买了一套二手房前几日供电局来巡查电表,说电表显示数字不正确,液晶屏显示数字是错误,我们插进电卡一看,任然是我们与前业主交接时的电数。

供电所的人说电表已经走了1万4仟多多个字,电卡实际购买的数字记录是1万个电字数,这其中还包括我们今年购买的2000个电表数。

供电所的人要求我们补交4仟多个字的电费。供电所的人要求我们补交4仟多个字的电费我们去供电所查了一下前一个房主购电记录,最后一次购电是2005年,如果我们补交电费实际要支付6000多个字的电,等于替前一个房主买单,我们将想法与供电所进行了沟通,接线员很傲慢。

她说你拿着购房的证明来与领导商量,最多也只能减免1/3!而且她还说他们领导很忙,经常培训、出差,必须预约周一到周五的日子,还可能预约不上,如果不尽快解决就停止供电。

请问我能否不补交这些电费?我该怎么和他们协商?能否赢得官司?

咨询者:wanderni...北京
[咨询时间:2010-09-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07 16:12
魏国鹏
供电所有义务对电表进行维修,保证其准确和安全,由于供电所没有尽到这一项义务致使电费计算数额的争议,应该由供电所承担责任,你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没有义务补缴电费,其停止供电时违法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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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吉文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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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07 17:12
郑吉文
欢迎来电咨询。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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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9-07 21:57
刘子若
其实是你的前业主存在少缴电费的行为,你不应当承担前主业少缴电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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