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六月低价出租给朋友一间商铺,合同期限为十年,合同中写明(租赁合同期间,乙方有权转租该出租的房屋),现在我想解除合同,但朋友不同意,准备打官司,用什么方法可以赢得这场官司?希望解答的律师可以给出详细的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