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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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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947什么是编号?

上门打架

拿刀和枪上门打架,因为事情紧急,家主为保卫家人而打死了他们,会怎么判家主呢?

咨询者:fa131490广西
[咨询时间:2010-09-0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蔡绍辉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8601717508
积分:199
]
回答时间:2010-09-07 00:02
蔡绍辉
这要看对方的枪是什么枪?家主是用什么打死他们的?如果是自己的枪打死对方,虽然是正当防卫,但也可能涉及非法持有枪支罪。你的叙述不是很清楚,建议咨询当地律师帮忙。
王洞天律师
[地区:辽宁-丹东市
手机:13700187222
积分:1180
]
回答时间:2010-09-07 06:33
王洞天
你所介绍的情况不是很明确,如果家主的防卫行为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则是正当防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家主的防卫行为明显地超过不必要的限度,则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责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07 11:15
魏国鹏
违法行为人拿刀和枪上门打架,给主人家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主人为了防卫而打死了违法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07 22:59
刘子若
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但要看具体案情才能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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