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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过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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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917什么是编号?

继承过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遗嘱执行之前,要有一个继承过程,这个过程是指什么内容而言?

咨询者:fa131426北京
[咨询时间:20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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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9
楚敬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5981838495
积分:241
]
回答时间:2010-09-06 14:22
楚敬
您好,我是河南大象律师事务所楚敬律师,您的咨询我已阅览,但由于网络文字解答和交流没有随时互动功能,不能达到让您满意的效果,电话或QQ交流则您可以把即时想到的疑惑和法律问题随时的反馈给我们,因此电话或QQ交流的效果会更好,如您需要聘请律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最好与我电话或QQ交流,我的电话是:15981838495,QQ号码是:113638936,欢迎您与我交流联系,并希望我能够给您提供法律服务!为您排解法律纠纷和困扰!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9-06 14:53
殷国丰
继承过程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配前的处理过程

北京殷国丰律师
QQ 386179688 yinred@126.com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积分:4056
]
回答时间:2010-09-06 18:21
郝江
遗产分配前的处理过程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9-06 18:30
牛国荣
就是继承人表示继承与声明放弃继承的过程.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06 19:11
魏国鹏
继承过程即遗产的按照遗嘱的分割过程,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
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
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
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
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
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
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
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
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
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
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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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06 21:56
刘子若
就是确定遗产、清理遗产等处理过程。不是继承过程。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09-07 10:24
阎书波
很多内容,这里有遗赠吗?遗赠人表示了吗?有人放弃继承吗?遗产具体是什么,遗嘱有没有侵害其他人的权利等等。
郑吉文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911825559
积分:2025
]
回答时间:2010-09-07 17:18
郑吉文
以上律师已经解答清楚,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
王琮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466629113
积分:10151
]
回答时间:2010-09-08 16:12
王琮玮
要看继承的是什么财产。不同的财产类型,继承的程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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