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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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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8987什么是编号?

服务保密协议

公司要求我们签订服务保密协议,其中有一条如下:"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培养员工核心的专业技术知识及操作技能。员工必须严守公司机密,离职后两年内不能从事同行业。离职时,必须向公司进行经济补偿"。请问这一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此份保密协议只有一份,并且上面没有任何期限(签订协议的日期及服务期都没有)请问到时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此份协议前的培训并未签订任何服务条款,请问离职时,我还需承担这部分费用吗?

哪些培训费是我离职时必须承担的?

咨询者:fa505936北京
[咨询时间:2013-08-27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8-27 22:57
李建成
签字既有效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3-08-28 00:10
邢珂铭
协议有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3-08-28 06:46
陈晓云
这一条款是竞业限制条款,属于保密人员,在离职后有竞业限制义务,但在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8-28 10:46
赵江涛
协议有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8-28 12:04
牛国荣
协议有效,按照协议履行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8-28 22:00
刘子若
应当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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