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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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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8845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

请问合同买受人有权与其他人共享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因房设计的缺陷,共享一方无法看到公共部位和设施,另一方将其占为己有,被侵占的一方还没拿房,可要求和开发商尊守合同让其有权与其他共享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吗。

咨询者:fa505737江苏
[咨询时间:2013-08-2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骆勇生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8948733722
积分:244
]
回答时间:2013-08-27 14:21
骆勇生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要求共享公共部分,如经你提出,对方仍不改正的话,你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撤除被占用的部分。
陈志恒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906115295
积分:11046
]
回答时间:2013-08-28 20:40
陈志恒
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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